关于表彰2020-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
国卫医急发〔2023〕3号
- 发布日期:2023.02.16
- 作者:国家卫生健康委 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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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,红十字会,军队有关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公布施行以来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,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,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,形成“政府主导、多部门协作、全社会参与”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,临床用血基本实现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,无偿献血总量和献血人次连续20余年保持增长,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巨大成就。我国无偿献血总量、献血人次、血液安全水平位居全球前列。在此过程中,涌现出大批先进地区、单位、部队和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无偿献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和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(2022年版)》,经地方推荐、部门审核、社会公示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,对2020-2021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安柏祥等37,117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”,阿西他等115,986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”,安鹏等156,890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”,艾兵等392,887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”;清华大学等491个单位、刘中等203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促进奖”;常向明等14,300名同志授予“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”;天津市等15个省(市)和北京市通州区等313个市(区)授予“无偿献血先进省(市)奖”;北京卫戍区等5个军队单位授予“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”;韩峰等3,499名同志授予“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”。
请各省份及时组织表彰奖励活动,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。希望获奖的地方、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,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弘扬正能量,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。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,弘扬救死扶伤、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,捐献热血、挽救生命,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。